闽江学院附中功能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使实验室在为教学服务和为学生服务的指导原则下,做好仪器药物保管、维修、自制的工作,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特作出如下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电脑室、电化室,由教务处领导,各实验室业务方面由有关学科教研组长指导。
2、设备管理
①各实验室必须做好仪器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将清点结果由电教组汇总作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审查。
②仪器分科分类存放,标准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a.能够柜装的仪器全部入柜,柜子要安装玻璃柜门或木板门。不能柜装的要放在薄膜防尘罩内,以便防尘。
b.对于较长时间存放的电子仪器和设备,按规定做好定期通电,对于精密光学仪器应装进专用盒子或塑料袋里并放入干燥剂,以便防潮。
c.注意药品储藏室空气中积存的有害气体,药品储藏室应经常开通排气扇,通风以防腐蚀。
d.对应避光的设备,如示波仪的荧光屏等应安避光罩,对避磁的如彩电设备等应与具有磁性的设备隔离存放。
③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分别专柜存放或放于危险品贮藏室并相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按规定手续进行管理。
④每期需要补充仪器及药品的按学校经费开支安排,以现行教材和《配备目录》为准则,制定计划呈教务处审批后并按优先购进基本实验仪器、学生实验仪器(药品)的原则购买。仪器(药品)购进时,必须先验收后存放,有问题及时处理的原则,分类登记入册、入帐保管。
⑤属实验室的设备一律依照规定借出及追还。
a.本校教师借出必须经实验员同意并做好借出登记手续,依时交还。
b.外单位来校借用时,外单位应具有借条及订出交还时间,经教研组长同意,由教务处批准后做好登记手续才能借出。
c.实验员在到了交还日期时有责任及时追还。
3、使用中的管理
①使用前,实验员要检查仪器性能的状态,排队排除故障,调整及合理安排,保证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顺利进行。
②进行学生实验时,实验员应进入实验室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及时维修或调整仪器设备,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③在一次实验课时后学生还未能完成者,经教师同意可以在安排时间内另行重做,对学生申请的课外自主探究性实验,实验员应依照相关规定尽力满足要求。
④每次实验完毕之后,实验员必须清点仪器,调整维修,分类入库,放好仪器。
4、学生实验规则
①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基本原理、方法、步骤。
②课前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相对稳定,以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③上实验课时,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④进入实验后应安静,认真听老师讲解目的、步骤、注意事项。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记录有关数据,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
⑤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一切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员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⑥废液、废纸、火柴以及玻璃碎片等物不得随便乱扔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里。
⑦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教师清理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
⑧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仪器的均应赔偿。
(二)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的设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应由信息技术教研组教师集体负责管理,定期对电脑设备进行登记与维护,上课期间由课任教师负责管理。
2、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应有可靠的防火和防盗措施,加强安全意识,网络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查。
3、学生上课要排队,并脱鞋进入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内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按编号入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4、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零食、饮料等进入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5、爱护室内电脑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如故意损坏电脑设备,处以3-5倍赔偿。
6、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电脑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处理。在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中要注意安全,除了键盘与鼠标之外,严禁触摸其他物品,特别是开关、插头等电器设备。
7、学生要做到健康、文明上网,要遵守上网“三不准”——不准玩游戏、不准聊天、不准浏览不健康网站。
8、下课时,学生应及时关闭电脑,并检查电脑是否关闭,然后按顺序走出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不推不挤。
9、学生离开后,课任教师及时填写电脑室使用登记,并及时检查室内设备,学生电脑关机情况等,并及时注意切断总电源,关闭好门窗。
10、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外来参观人员亦尽量不进入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
(三)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1、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禁止吸烟,注意保持室内和桌面整洁。
3、禁止自带磁盘、光盘到备课室运作,禁止删改硬盘上的文件及程序。
4、用完计算机必须关闭计算机,关闭屏幕电源。离开备课室时,把拖鞋整齐放回到鞋柜里。
5、不准随便带外人进备课室。
6、使用备课室设备时如出现故障,请记录备案,管理员及时解决。
三、图书馆服务指南
1、简介
我校图书馆是学校信息化校园的中心和学生的第二课堂之一,是收集、整理、保存和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图书楼中图书馆总藏书近10万册。全馆实行开放借阅一体化服务,配合学校教学, 除星期天外每天均开放,为师生读者营造了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学习氛围.我馆人员配备为:管理员共4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2人。我馆每学期充实各类新书,每年订阅各类报刊,藏书结构科学合理、门类品种不断完善。
二楼分设藏书室、采编室、借书室和教工阅览室,其中借书室有学生检索书目电脑5台,工作人员用机3台。查阅书刊目录、借阅书刊手续主要由网络管理系统完成,在借阅高峰时段,有学生值日,协助图书管理员参与管理。教工阅览室备有大量报刊、杂志和各科教学参考书。
一楼是一个学生阅览室,面积为200平方米,100个座位,可以供多个班级学生上阅读指导课。它也是一个集报刊阅览和资料查询于一体的阅览空间,室内有24个期刊的架位,其中现刊100种,报纸50份,各类工具书、资料书籍740册。室内文献资源主要供学生在本室阅读,同时也实行师生共享,室内文献一般不外借。
拟建电子阅览室,供学生上机阅读。
2、服务内容
我馆在服务功能上实行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模式,服务形式上从传统的“以书为中心”转变到“以人为中心”,实行人性化管理;在文献利用方面实行借阅一体,师生共享的方式,专设电子阅览室及网上电子图书馆。服务手段上实现图书编目、流通、检索的全流程计算机自动化管理。本馆紧密配合学校教学,实行全天候开放,运用现代化设施,多方位、多途径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1)借阅服务
本馆的常规基础工作,全馆实行开架计算机借阅,方便快捷。
(2)参考咨询服务
针对读者的信息需求和疑难问题做出相应的解答。
(3)代订报刊服务
为广大教师代订所需报刊。
3、开放时间
本馆从周一至周六向全校师生开放,具体时间如下:
教工、学生阅览室: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书库借书: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其他时间按学校需要而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4、图书馆管理员职责
(1)图书馆和阅览室是学生、教师课外参阅资料和学习的重要场所,管理员要树立为师生服务的观点,热情接待师生,帮助师生找寻资料、书刊、及定期向师生介绍新到书刊内容。
(2)管理员对馆、室所藏的书刊要做好分类放置、登记入册、藏书统计、修补整理和环境保洁等各项工作。
(3)管理员每学期要做好:①清理查核书刊数目;②报刊杂志分类装订;③各种类别书刊借阅;④全面修补书刊等几项工作,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教务处。
(4)购买图书及订阅报刊要从有利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着眼,管理员应经常与各学科教研组长、教师联系征询购书意见,确定购书目录征得教务主任同意后,才购买和订阅书刊。
(5)做好图书及刊物、报纸收藏管理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7)管理员服务职能:
岗位 管理员服务职能
采编室、借书室 全面负责图书馆工作:具体有图书采购、分编、流通、报刊征订工作;负责师生信息咨询的解答;学生阅读指导以及各种技术服务等工作。
教工、学生阅览室 负责两个阅览室工作:具体有报刊记到、验收、上架;帮助读者查找报刊资料及阅读指导等工作。
电子阅览室 负责电子阅览室工作:具体有硬件维护和检查;网络信息查询并指导;图书编目录入等工作。
5、借还书规则
(1)借还书规则
①本馆书库实行半开架借阅,读者在课间时间凭本人借书证入库借阅,借书高峰期(下午4:20—5:10)凭索书条让值日生代替查找,不得代借。
②禁止将书包、私有书刊、食物等个人物品带入室内。
③读者入库时必须先取一块书位牌(代书板),架前挑书翻阅时,必须先把书位牌(代书板)插入书位置,若书未选中,即把书放回原处(书位牌位置),如已选好所借图书,则把书位牌和图书一并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本库图书有序排放,敬请小心翻阅,不得随 意乱放。
④读者因特殊原因(如参加各类竞赛、社团活动等)需要超过一般读者借阅权限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证明,图书馆批准后方可借阅。
⑤任何读者不得超期、超量借书。接到催书通知还逾期不还者,即刻予以停借。
⑥读者毕业或因其他原因(休学、转学、退学、调动)中途离校者,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⑦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和开学后一周内,师生、职工必须把所借的书归还,然后才可以借书。
⑧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大声喧哗。
⑨图书资料是学校公共财物,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涂改、圈点、批注、不得污损,更不得撕页或偷盗,如发现所借图书已有污损、缺页等问题,五天内告知本馆,否则作当时读者损坏处理。
(2)借书册数和借期
①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1册,借期为14天。可以续借1次续期为14天。在校生在寒暑假期间每人可借书三本。
②学生管理员,凭本人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2册(小说类图书限借1册),借期为30天。可以续借1次,续期为15天。
③参加学科竞赛组的学生,经辅导老师提议教务处批准,凭本人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5册(小说类图书限借1册),借期为150天。可以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④教师凭本人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5册,借期为60天。可以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⑤在校职工,每证限借书10册,借期为30天,可以续借1次,续期为15天。
⑥退休教工和工厂职工凭本人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3册,借期为30天,不办理续借手续。
⑦校外单位或人员需借阅书刊必须经教务处批准,确定还书日期,才能借阅,至还书日期管理员要负责追还。
⑧所有文学类图书都不续借。
(3)借书证的管理
①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
②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声明挂失,否则,发现冒借图书,概由原领证人负责。
③用他人借书证借书,一经发现,即刻扣留停借。
④图书馆外借的图书,遇到特殊需要,有权随时收回,有关读者接到通知立即归还。
6、教工阅览室规则
(1)本室是集报刊阅览和资料查询为一体的阅览室,该室向全校教工提供报刊阅览和参考咨询等服务。
(2)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不谈笑,不嬉闹,不大声喧哗。
(3)室内所列书刊只仅供教工在室内阅览,阅完后必须将书刊放回原处。经教务处批准才能外借。
(4)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印描等,严禁撕剪。如有污损、毁坏、遗失、偷窃书者,必须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罚款。
7、学生阅览室规则
(1)本室为开架阅览室,凡本校读者均可凭校园卡刷卡入内,不得将书、包等个人物品带入室内,一律放在规定之处。
(2)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大声喧哗。
(3)室内陈列的所有书刊只能在室内阅览,不得带出室外,每次只取一本(份),阅后再换。
(4)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印描等,严禁撕页。如有污损、毁坏、遗失、偷窃书刊者,除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罚款外,还应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5)阅毕必须将报、刊放回原处,并把椅子摆放整齐后方可离开。
8、书刊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学校的公共财物,爱护书刊资料,人人有责。为切实强化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书刊资料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特制定以下赔偿制度:
(1)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报纸的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圈点、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2)遗失书刊,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一般书刊按现价的3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5倍赔偿;其中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副本的书籍,按现价的10倍赔偿。
②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3倍赔偿。
(3)污损书刊按下列条例处理:
①损坏严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书刊,则视作遗失该书刊处理。
②污损书刊资料,没有造成书刊内容残缺的,则按书刊价格的20%赔偿。
③损坏书刊已按购原版书刊赔偿者,被损书刊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得原版书刊而按损坏书刊价格赔偿者,则损坏书刊归图书馆处理。
(4)随书附属的光盘、磁带等电子读物或其它附件遗失或损坏时,如果电子读物或
其它附件属于附赠性质时,则参照本规则第3条之(2)处理,如果电子读物或其它附件属于付费性质时,则书刊原价赔偿,书刊归图书馆所有。
(5)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刊又无污损,则可持收据去校财务室退回赔偿费。
(6)凡有意破坏书刊或偷盗书刊被发现者,按原书刊价的20倍进行赔偿,并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7)凡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8)集体借阅若有图书遗失或污损,须由经手人按本制度规定负责赔偿。
四、多媒体电教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为确保校园网络运行安全,更好地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特制定多媒体电教平台使用的注意事项,要求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1、必须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来使用室内所有设备,不得擅自调试计算机、投影机、音箱等设备;
2、严禁把自己的校园网登陆密码泄露给学生,教师不在场时,严禁学生使用多媒体平台的任何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允许外人使用课室平台设备;
3、上完课后,教师必须按如下程序关闭平台设备:先关闭投影机,再关计算机和收回屏幕,最后关闭平台电源;
4、未经平台管理员同意,严禁擅自安装、调试自备的各类软件;
5、严禁用不雅观、不健康和与中学生不宜的图片为桌面图案。严禁播放与教学无关各类光碟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6、未经学校同意不能利用课室计算机来做课件,不能把投影机当幻灯机来利用,例如:把笔记、练习答案投影给学生抄写等;
7、投影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使用:
①老师只能使用“开和关”两键,不能擅自调整投影机的亮度和对比度等其它功能键,否则将烧毁灯泡,严重的将烧毁投影机;严禁连续使用投影机超过三小时,如要使用三小时的,中途必须停机二十分钟;
②老师上课时必须要用投影机时才开机,不能一上课就把投影机打开;用完投影机后要立即关机,不能等到下课后才关,以免因开、关机时间间隔太短而损坏灯泡;
8、在雷雨天气时,不能使用多媒体电教平台,以免遭雷击而烧毁平台设备;在湿度太大的时候也不能使用投影机;
9、在使用过程中多媒体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教师不能擅自处理,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管理人员处理;
10、学生在没得到管理员的同意时不能擅自使用多媒体电教平台;
11、多媒体电教平台要保持清洁,每天要有值日生用拧干的湿布抹干净平台台面等,盖好防尘布,防尘布也应保持清洁,不能在平台内外堆放杂物;
12、学校广播系统电教单元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要求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必须把声卡拔出(如不拨出会使主机一直处于通电状态,容易损坏主机),声卡拨出后,要放回原处并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13、不严格按以上规定使用多媒体电教平台设备,造成损坏的,必须赔偿。
五、校园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学校特制订以下制度。
1 .校园网及各级网站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负责。
2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计算机网络资源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如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 .校园网用户必须接受和配合学校依法对网络信息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在发现有害信息时,都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4 .学校选派专人负责校一级、部门一级以及班一级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并与相关管理人员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的制度。
5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⑴.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⑵.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⑶.盗用他人账号。
⑷.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⑸.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⑹.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⑺.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二. 网站建立与管理:
1. 各处室、教研组、班级建立网站前,需确定网站大致内容框架,指定专人管理,并与学校签定网站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
2. 教师或学生若要在校园网内建立个人网站,需填写个人网站申请表及签定管理责任书,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与网络中心联系具体技术细节。
3. 禁止在网站中设立无须身份验证的开放式留言板、文章评论等功能模块。
4. 各级网站管理员应做到每天检查一次所管理的网站,以便在网站被不法分子攻破,内容被恶意修改后能够及时发现,在造成负面影响前作出补救。
5. 各级管理员在发现所管理网站上出现违法内容或接到相关举报后,须立刻对违法内容做出备份,然后从网站上删除该内容,并上报主管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