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学院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专设空白支票登记,认真办理领用和注册手续。
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按照支出进度及时领拨经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及时记帐、及时结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定期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按会计审核完好的工资表按时做好教职工工资、课时费及奖金的发放。事业经费支出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及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
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