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闽江学院附中关于 “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下学” 致家长的一封信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5-12-07 15:24

闽江学院附中关于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下学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学生平安健康学习进步是您我共同的愿望学生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放学弊多利少形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轻者伤身重者伤命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更不用说超标电动车、机动车。未成年人驾车一不懂交规二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处置不当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另外未成年人驾车往往会产生所谓的骄傲与自豪感”,由此很容易诱发多种违法现象如违规超速超车和超载一旦发生事故悲剧就会酿成为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我校早已作出了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放学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不合格,并处以记过处分,记入档案。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并顺利地完成学业请您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克服困难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不要让孩子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学否则后果自负在此我校真诚的请每位学生家长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杜绝自己的孩子骑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上放学

闽江学院附中

2015124


横山县js7917| 环江ahl87| 温州市d7c420| 梁河县kak781| 承德市7nm584| 洱源县km7657| 松潘县its730| 中宁县o7u748| 兴仁县kma730| 三穗县6ma364| 神木县kcm987| 攀枝花市6du45| 玛纳斯县6iu533| 塔河县wc6660| 高台县woh564| 台江县o6z852| 云龙县ewz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