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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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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1-06 15:24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高中新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及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评价。在评定过程中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要引导学生在掌握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自觉对照,不断反思和修正自己的行为,要引导学生在互评的过程中学会评价和分析,学会交流、合作与分享,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综合素质评定组织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俊 (校长)

副组长:吴丽琴 (党总支书记)

林松访   (分管副校长)

成   员:陈祁罕 (德育处主任)

严   涛 (教务处主任)

黄晓明 (德育处副主任)

曾毓平 (团委书记)

年段长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德育处       监督电话:83310116

2、班级评定小组成员:

由班主任、导师、科任教师代表(语、数、英、政、理、化选1人,史、地、生、劳、体、音、美等选1人)、学生代表两人组成。

三、综合素质评定信息来源及评定结果表达

1、评定的信息来源

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综合、完整、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评价要注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信息来源可包括学生品行品质、日常表现、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运动与健康、特长、家长评价等方面的情况。

2.评定结果的表达及要求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主要观测评价点另附)。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可记载为“尚待改进”,但其具体事项应如实登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

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情况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确认,可得A。

凡是综合素质的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维度各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的评价结果分别为合格、合格、优秀,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由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共同承担和协调,需要全体教师的积极参与,共同完成评价任务。如果“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结果不一致,应提交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后形成评定结果。若有特殊情况则应提交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处理。

四、高中综合素质评定操作流程

1、制定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成立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须公示)

2、成立班级评定小组(须在班级公布);

3、班主任每学期召开一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主题班会、依据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工作并指导评定;(要求班级评定小组成员也要参加);

4、学生自评(特长及奖惩情况可附证明材料,由班级评定小组确认);

5、学生互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小组长负责填写);

6、教师评价

7、召开班级评定小组会议进行评定总评;

8、评定结果应及时在班级公布、通知学生家长,并接受监督;

9、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写描述性评语(体现学生成长,突出个性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

10、填写各科成绩、学分及考勤情况;

11、学生及家长留言;

12、每年9月1日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单,由学校统一保管(高三毕业班须在5月1日前收回);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五、综合评价的重要性

    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是对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表现情况的全面、概括的反映,含综合素质评价、获奖情况和教师寄语。学生毕业总评表是对学生三年表现情况评价的汇总,含三年在校期间课程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学业基础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总评记录,是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依据,也是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凡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个维度中有一个维度总评“尚待改进”者,不予毕业。

                                                   闽江学院附中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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